(一) 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紹興興明染整有限公司位于柯橋區馬鞍街道濱行路511號,廠區總用地面積43610平方米,建筑面積87914.86平方米,已具備年加工高檔紡織印染面料8000萬米的生產能力,現有職工400人,三班制生產。
經查閱資料,現有企業于2014年5月申報了《紹興縣興明染整有限公司年印染高檔紡織面料8000萬米印染集聚升級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原紹興市柯橋區環境保護局以紹柯環批[2014]145號文對該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并于2016年9月取得了原紹興市柯橋區環境保護局環保“三同時”驗收的意見(紹柯環驗[2016]121號)。
為響應市委市政府關于《紹興市區印染化工電鍍產業改造提升實施方案》(紹市委辦發[2018]58號)等文件精神。紹興興明染整有限公司決定投資5500萬元,利用現有廠區,兼并紹興忠興印染有限公司部分產能(詳見表1)、排污指標(500噸/日)及能耗指標(7176噸標煤),兼并部分設備:定型機4臺,機缸21只(11584kg)、平整機1臺、脫水機3臺、精練機2臺、冷染機1臺,合計32臺(詳見表2)。
目前該項目已取得柯橋區行政審批局備案(備案號:2206-330603-89-02-944423)。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根據實地踏勘及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項目廠界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利用現有土地和廠房實施生產,項目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表1 主要保護對象一覽表
序號 |
保護目標 |
方位 |
距離廠界距離 |
環境功能區 |
地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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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環塘河 |
E |
相鄰 |
Ⅳ類 |
2 |
九三丘北環河 |
S |
540m |
Ⅳ類 |
3 |
曹娥江 |
E |
970m |
Ⅲ類 |
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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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所在地為中心6km2區域范圍 |
無飲用水取水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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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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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廠及廠界四周50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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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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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廠界四周50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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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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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邊界一般不低于5km;項目周邊內河水體 |
/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⑴營運期水環境影響分析
企業雨污分流,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企業污水預處理系統,企業堿減量廢水經酸析處理后與其他廢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網,送紹興柯橋江濱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中間接排放標準后接入紹興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經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錢塘江。因此,在正常情況下,企業排放的廢水對廠區周圍水環境基本無影響。
⑵營運期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為定型機廢氣、數碼印花、蒸化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食堂油煙廢氣等,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油煙、SO2、NOx、醋酸、硫化氫和氨氣等。其中定型機廢氣采用“水噴淋+間接冷卻+靜電”廢氣治理裝置處理通過34m及以上排氣筒達標排放;拉幅烘干機廢氣就近接入定型廢氣處理裝置;數碼印花及蒸化采用“水噴淋+間接冷卻+靜電”廢氣治理裝置處理通過34m排氣筒達標排放;污水處理站廢氣采用 “二級堿液噴淋”廢氣治理裝置處理后通過18m排氣筒排達標排放。根據污染源強核算,項目各污染因子產生量較小,且采取的治理設施均屬于可行技術,經治理設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⑶營運期聲環境影響分析
由于項目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點,故只對廠界達標情況進行分析。
項目主要噪聲源強是生產設備及廢氣處理時引風機的噪聲,項目實施后,生產車間平均噪聲級約為80.0dB。通過對高噪聲設備底座安裝減振墊,車間門窗采用隔聲處理,經以上隔音、消聲措施后,隔聲量達到30.0dB以上,車間外排噪聲在50.0dB以下,經距離衰減和屏障衰減后廠區四周晝夜間外排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相應標準,周圍聲環境質量仍能滿足功能要求。
⑷營運期固廢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固體廢物中污泥委托有資質單位無害化處理。廢品布、纖維塵、廢網及普通廢包裝材料等,廠方應及時聯系物資公司進行回收利用。廢墨水盒、定型廢油、定型油泥、含?;窂U包裝材料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列明的危險廢物,貯存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執行,廢墨水盒、定型廢油、定型油泥、含?;窂U包裝材料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堿減量污泥(白泥)收集后委托紹興華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和天臺云壵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回收處置。污泥委托浙江龍德環保熱電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濱海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環衛部門集中收集后統一處理。
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經上述措施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項目實施后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見表2。
表2 項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覽表
內容 要素 |
排放口(編號、 名稱)/污染源 |
污染物項目 |
環境保護措施 |
執行標準 |
大氣 環境 |
定型機廢氣排放口 |
SO2、NOx |
定型廢氣收集后采用 “水噴淋+間接冷卻+靜電”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34米以上排氣筒排放。 加強定型機廢氣處理裝置的日常維護,對定型機廢氣煙道進行定期清洗。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要求 |
顆粒物、油煙 |
《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 表1中的新建企業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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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印花蒸化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數碼印花、蒸化機等廢氣采用“水噴淋+間接冷卻+靜電”廢氣治理裝置處理后通過34米高排氣筒屋頂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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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料間廢氣排放口 |
非甲烷總烴 |
收集后采用 “水噴淋+堿液噴淋”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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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幅烘干廢氣排放口 |
非甲烷總烴 |
收集后就近接入定型廢氣處理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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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 廢氣排放口 |
NH3、H2S、臭氣濃度 |
收集后采用 “二級堿液噴淋”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18m排氣筒排放。 |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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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油煙廢氣 |
經現有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至屋頂排放。 |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大型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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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排放口應規范化設置 |
廢氣排放口應規范化設置:即設置采樣孔及采樣平臺、設立排污標志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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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環境 |
總排口 |
CODcr、氨氮、總氮、總磷、SS、硫化物、BOD5、二氧化氯、AOX、銻、苯胺類 |
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廠區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污水處理站。 企業已建1套處理能力達11000t/d污水預處理(其中含6000t/d中水回用系統); 企業新建1套200t/d的堿減量廢水酸析裝置。 企業污水由廠內預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送紹興柯橋江濱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經紹興柯橋江濱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入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深度處理后排入錢塘江; 設有2700m3的事故應急池1個。 |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及修改單中標準要求 |
廢水規范化排放口 |
已設一個規范化排放口,設置排放口監控站房、采樣口和標志牌。排污口設流量計并設置在線監測裝置,在線監測pH值、COD、氨氮、總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由專業運維單位運行維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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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 |
生產設備及風機 |
Leq(A) |
⑴新購設備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消聲器或設立隔聲罩。 ⑵對空壓機房、泵房采取全封閉形式,設備基礎作減振處理。 ⑶加強噪聲設備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⑷對門窗采用隔聲處理。風機進出口安裝消聲器。 ⑸加強廠區綠化,在廠界四周設置綠化帶以起到降噪的作用,從而使噪聲最大限度地隨距離自然衰減。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4類標準 |
固體 廢物 |
⑴ 廢布料、廢包裝材料(包括廢原料桶)、廢膜、廢網分類收集貯存,及時出售綜合利用。 ⑵ 染料助劑內包裝袋、廢墨水盒、定型廢油及定型油泥分類收集后委托紹興鑫杰環??萍加邢薰?/span>司處置。 ⑶ 堿減量污泥(白泥)收集后委托紹興華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和天臺云壵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回收處置。 ⑷ 污泥委托浙江龍德環保熱電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濱海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處理。 ⑸ 生活垃圾袋裝收集后放到指定地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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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提升生產裝置水平,加強管道接口的嚴密性,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②污水站地面要做好防水、防滲漏措施; ③防止地面積水,在易積水的地面,按防滲漏地面要求設計; ④加強檢查,防水設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檢查,防滲漏地面、排水溝和雨水溝要定期檢查,防止出現地面裂痕,并及時修補; ⑤做好危險廢物堆場的防雨、防滲漏措施,危險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和暫存,堆場四周應設集水溝,滲瀝水納入污水處理系統,以防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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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
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產品貯運、生產過程火災風險防范措施、工藝技術設計安全防范措施、電氣、電訊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應急預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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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環境管理要求 |
1.排污許可分類管理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 國令第736號)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要求,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項目;生產經營場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發生變化;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本項目屬于“十二、紡織業17”——“25.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173,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175”中“有前處理、染色、印花、麻脫膠、繅絲或者噴水織造等工序的”,因此項目屬于重點管理,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發生實際排污之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 2.竣工驗收要求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2018年第9號公告)、環評文件及其批復的要求,自主開展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相關工作。 |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紹興興明染整有限公司兼并紹興忠興印染有限公司部分產能技改項目位于柯橋區馬鞍街道濱行路511號,項目實施將帶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項目實施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同時該項目符合當地的土地利用規劃、總體規劃、紹興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該項目引進先進的印染和后整理設備;經采取相應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建成后能維持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并且本項目有利于促進地方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但是,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風險,企業必須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污分流,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和達標排放,嚴格執行“三同時”,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本項目符合環保審批原則。因此,從生態環境的角度出發,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要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需查閱本項目環評文件簡本,可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要,查閱環評文件簡本時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建設單位:紹興興明染整有限公司
聯系人:金忠明 聯系電話:13626853388
環評單位:浙江天川環??萍加邢薰?/span>
聯系人:陳雅麗 聯系電話:13857590108。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所在地周圍居民及周圍相關企事業單位。
主要事項:會將所回收的反饋意見的原始資料存檔備查,認真考慮公眾意見;或者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由其對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有關公眾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進行審議,判斷其合理性并提出處理建議;并在環境影響報告表中附具對公眾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在本公示自發布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之內(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20日),可以通過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反饋信息,也可將意見以書面的形式送交負責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注】:建議團體單位應加蓋公章,個人應簽名并說明聯系方式。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20日
(十)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有關審批科室的聯系方式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88604938
(十一)在報送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向公眾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公眾可在環評報告審批前,環境影響報告表將在環評單位進行公開供查閱。
公告發布單位:紹興興明染整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2年9月6日